为进一步发挥检察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近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巍巍出庭公诉一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该案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案件,疑难复杂,罗山县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由党组书记、院长娄匡元担任审判长。
庭审前,段巍巍详细研读了在卷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进一步梳理,并预判案件争议焦点,准备了详细的出庭预案。法庭调查阶段,段巍巍等根据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讯问,后向法庭详细、系统地出示了本案全部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根据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阐述了各自的意见。随着公诉人询问、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环节的一一展开,案情逐渐明晰,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3个小时,此次庭审过程规范严谨、节奏紧凑、条理清晰、辩论精彩,彰显了庭审的高质量、高水平。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缩影,也是法检两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责任制新常态,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李唯薇)